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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专家认为开放源码软件与知识产权不矛盾

2725 次阅读 | 发布时间:2003-12-21 | 向本站投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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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Byte 12月17日消息(记者 宋保强)12月16日,科技部高新司李武强副司长在北京举行的“开放源码软件法律问题及对策研讨会”上表示,开源软件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则,同时中国也要做出自己的贡献。

  会上,国家863“开放源码软件及许可证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课题责任人杨林村认为,开放源码软件及其许可方式目前不可能动摇著作权保护制度。开放源码软
件仍然是享有软件著作权的作品,开放源码软件许可是一种有条件的著作权许可。开放源码软件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和规范。杨林村同时强调开放源码软件许可证受合同法的保护,开源软件的商业模式应当以遵守许可证的规定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

  杨林村认为,从合同法和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支持开放源码软件基本没有法律风险,国家应当鼓励和支持我国发展开放源码软件。同时他表示,因为情况复杂,不宜具体制定行政法规,但这并不是意味开发商不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与会专家认为,开源软件的相关企业也应当利用专利来保护自己。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张平教授特别强调开源软件的自由是精神层面的,和一般商业软件一样最终都是需要付费的,开源软件的服务只是使用后付费的问题,但是开源软件可以培养和带动一批软件企业。与会专家都认为国家应通过政府采购开源软件等手段来鼓励和支持开放源码软件,尤其是支持例如系统软件一些重点方向。(完)